■陈一舟
国家质检总局紧急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三鹿等品牌“毒奶粉”的“曝光”,让食品安全再一次成为公共关注的焦点。为加大食品生产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叫停食品类的国家免检。对此,笔者举双手赞成。但我同时以为,“国家免检”应该全部“退出”市场,而不仅是食品类产品。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如果一家企业某种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在免检有效期内,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在内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这就意味着,免检产品的质量安全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的责任履行,等同于让其处在严重失控的状态内——故而,国家免检制度本身就存在较大的制度缺陷,减弱了制度对于产品质量的震慑力。此其一。
没有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千百次的“真理”。对企业产品实施“免检”,表面上是对企业形象和信用的高度评价、产品质量的认可,实际上是质检部门放弃了对产品质量的监管权力。在免检的背后,有多少潜规则盛行?在很多时候,免检沦为了一种造假的底气牌。远的不说,国内乳品行业大面积出现的“涉毒”现象,与质检部门长期“免检”有着很大的关系。事实上,政府部门对于产品的检测和监测,即是监管职能履行对公共负责,又是一个企业和一个品牌长期保持社会美誉度、持续成长形成有效竞争力的源动力。美国微软是国际知名品牌,但美国相关部门也从不因微软的品牌形象而放松对其质量的监管。此其二。
更重要的是,企业安全运行,企业品牌的质量保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充满了太多的不可预知因素,具有某种不可控的“善变性”,或者因为突发的原因,或者由于企业管理者的决策失误和贪腐,一个企业及其品牌就有可能毁于一旦。作为公共管理公权,政府不能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进行“大包大揽”式的“信誉保证”,如果出现“问题”,会大大创伤公权力公信力。此其三。
食品安全重要,其他领域的产品质量安全也不容小视。近期曝光于天下的以三鹿为首的多种奶粉“含毒”,是一面镜子,也是一个缩影,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国家免检制度的种种弊端。作为一个公民,我呼吁尽快取消这一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