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麦小迈
我省今冬供热形势严峻,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供热成本剧增、供热价格低、供热成本倒挂严重,使供热企业面临困难。省供热协会已经向省政府递交了《关于全省今冬供热面临严峻形势的紧急报告》,我省供热价格将面临上涨。
这是个全国性的问题。从供热协会提供的数据看,今冬的供热形势确实严峻,面对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热价上涨已经进入了实质操作阶段。但是有关领导多年来一再强调,供热的主要矛盾,是解决好市民追求高质量的供热与相对比较落后的供热设施、供热水平之间的矛盾。这既是供热的主要矛盾,也是供热事业的发展方向,不论面对多么急迫的具体问题,都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围绕这个主要矛盾来展开。也就是说,不论我们拿出什么样的举措,最终的目标都是要保证并逐步提高供热质量,保证市民的冬季生活质量。
依此衡量,如果供热企业举步维艰,自身难保,那么高质量的供热也就无从谈起。但是供热的特殊性在于,它既是一种商品,也是一种公共产品,是市民保证冬季基本生活指标的必需品,市民无从选择,需求是刚性的。一边面对市场变动,一边面对公共责任,供热价格就不能仅仅依照市场原则办事。这就要求,第一,供热价格的变动,不能仅仅由供热方说了算,涨不涨、涨多少、怎么涨,要在相关各方公开、公平、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第二,即便依照市场原则,供热价格也应该依据能源、运输等成本变动有涨有落。所以,面对煤炭价格上涨,我们相应的举措不能总是一种应急之策,不能每年一到冬天就手忙脚乱,应该借此机会,形成一个科学的、公开的、公平的供热价格调整机制。同时,即便是纯粹市场化的产业,价格也不是唯一的杠杆,因为过分依赖涨价,会抑制企业改善管理、降低成本、技术改造的主动性,更何况是供热事业。所以我们需要的不仅是价格调整机制,更是一套客观系统的供热事业发展规划,以利于供热事业主动、规范、科学地发展。
更重要的是,困难不能掩盖问题。供热价格要提高,供热质量包括供热服务质量更要提高。多年来,虽然从吉林省到长春市,都把供热当作冬季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但是供热问题依旧一直是市民冬季投诉的焦点。某些问题依旧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供热质量差、温度低;某些供热企业服务意识差、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差,推诿拖延,无视群众冷暖;解决问题难度大,即便温度有所提升,也时有反复,至于退费,几乎是奢望……如果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不能保证,供热费用的提高就缺少一个起码的道义前提。
同时,随气候、温度、居室构造朝向等因素的变化,供热成本和供热质量都有相应变化。商品讲究一分钱一分货,从供热作为一种商品的属性考量,目前的供热模式仍显粗放。我省的《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早已提到热量表的应用和推广,计量供热应该尽快提上操作日程。此外,从供热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立场来说,不论何种原因,保证每一个市民家庭用得起热、不因为用热影响生活质量,是供热工作的基本要求。所以,相应提高热费补贴,完善低收入家庭的用热保障政策,同样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希望,不论市场的还是气候的冷暖如何变幻,每一个市民家庭都能度过一个祥和温暖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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