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杰
9月11日,10个省区先后出现的“肾结石宝宝”事件有了初步结论:在卫生部通报“高度怀疑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后,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发出声明称,经自检发现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公司决定立即对今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市场上大约有700吨。(9月12日《新京报》、新华网)
在事件调查初期,初步认定形成原因或关联因素时,有关部门和企业使用“污染”这个相对中性的词语,是可以理解的,公众也是可以接受的。但随着各项专业调查、检验检测工作的深入进行,行政职能部门和当事企业必须对三聚氰胺进奶粉到底是“污染”还是“添加”作出定论,并给公众一个客观真实、合情合理的解释。
据专家介绍,三聚氰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白色结晶粉末、无味。常被用于生产塑料、胶水和阻燃剂,也被用以制造化肥。三聚氰胺是一种禁止用于宠物食品及动物饲料的化学物质,动物食用后可致肾衰竭并导致死亡。为此,我们不禁要问:三聚氰胺既然是一种化工原料,就连宠物食品和动物饲料都不能添加,那么,作为婴幼儿直接食用的奶粉是如何受到“污染”的呢?而且一污染就是成批次的,达700吨之多。我们知道,奶粉的生产,从原料进厂到半成品加工,再到成品直至分装,都应当在封闭无菌的环境中进行,大量的三聚氰胺是如何进入这个封闭环境的,当初的出厂检验又为什么没有检测出来?其中是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还是个别职工的故意破坏,另外还有三鹿奶粉企业到底在哪些环节上需要三聚氰胺这种化工原料,日常是如何使用和管理的,诸如此类的种种问题,都需要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否则,公众就没有理由相信三聚氰胺进奶粉是由“污染”造成的。
其实,即使是到目前为止,综合多种因素,公众很难相信“污染”这个结论,而更愿意相信三聚氰胺是被“添加”进去的。首先,多批次、数百吨奶粉同时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对于一个并非小作坊式生产的大型现代化龙头奶粉企业来说,是非常令人不可思议的。如果没有权威机构的调查结论,且有符合情理的解释,恐怕广大公众是不会轻易相信的。其次,据专家称,三聚氰胺其分子中含有大量氮元素。用普通的全氮测定法测饲料和食品中的蛋白质数值时,根本不会区分这种伪蛋白氮。添加在食品中,可以提高检测时食品中蛋白质检测数值。这样以来,三鹿会不会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在低价位奶粉中“添加”这种化工原料呢?“肾结石宝宝”事件是不是三聚氰胺添加过量的结果呢?公众的这些怀疑需要权威严密的调查结论予以释惑。
必须指出,三聚氰胺进奶粉,“污染”还是“添加”代表着事件的两种截然不同性质。“污染”一般由失职渎职或员工误解造成,属于过失行为,至少主观恶性程度上是较低的,而“添加”则不同,它是一种故意而为,是明知故犯,主观恶性程度非常大。因此,两者构成的违法犯罪性质会完全不同。
总之,即使截止目前,“肾结石宝宝”事件也已经构成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依法调查处理该事件,并向公众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在形成最终结论时,三聚氰胺到底是如何进奶粉的,是“污染”还是“添加”不容含糊。(2008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