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溪
近日,由中宣部、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家庭暴力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9月8日《中国青年报》)
将家庭暴力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使警方干预家庭暴力有了依据,是遏制家庭暴力的有力举措。更为重要的是,“110”也必将成为遏制家庭暴力的重要武器。
首先,“110”出警对于实施家庭暴力者是一种威慑。长期以来,不少人将夫妻吵架、父(母)子(女)吵架而引发的家庭暴力,看作是家务事,而没有将家庭暴力对当事人所造成的伤害看作是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于是出现了对家庭暴力邻居不问、部门不理、单位不管的“三不管”局面。现在,实施家庭暴力者面对“110”出警,将会受到处罚,甚至追究刑责,这种威慑力量会逼迫实施暴力者收敛自己的行为。
其次,“110”将会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自己的武器。一般情况下,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是妇女和儿童,他们本身是弱势群体,“110”出警,等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找到了保护人。在即将发生的暴力面前,受害者可通过将要打“110”警示对方,以阻止可能发生的暴力行为。由此看来,“110”出警,家庭暴力有了“防火墙”,既值得期待,也是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应该指出的是,对于家庭暴力的防范,仅靠“110”出警是不够的。因为家庭暴力不仅表现在对受害者身体实施伤害,同时,还具有广泛性和隐蔽性,比如精神伤害、经济控制、性暴力等问题,“110”即使出警也面临着取证困难。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防范家庭暴力上,要勇于探索,建立防范家庭暴力的一系列科学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