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家农村合作银行——满洲里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挂牌,标志着全区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又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满洲里农村合作银行的前身是满洲里市农村信用社,伴随全国农村信用社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内蒙古自治区联社在全区88家联社和5家单一法人信用社中分别确定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的试点。满洲里农村信用社被列为全区6家合作银行试点单位之一。
经过四年的准备、筹建满洲里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挂牌成立,它的成立有利于优化满洲里市金融结构,必将为满洲里市支柱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组建成功后的满洲里农村合作银行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的系统管理下,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合作银行,真正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是一家“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现代化企业。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办理票据等9大项。(记者 赵静 通讯员 庞贵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