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省林业厅厅长刘延春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林业棚户区工作会议上透露,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决定用三至五年时间完成9万户26万人口的全省林业棚户区改造。今年,八家子、和龙、天桥岭和松江河等4家林业局作为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启动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我省林业棚户区改造
据统计,我省国有林区居住30年以上住房有552.4万平方米,已占总面积810万平方米的68%。今年年初,新华社吉林分社派专人到延边就林业民生的突出问题调研,写出了《延边林业职工住房条件差生活困难》的内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看到这篇文章后非常重视,立即做出了批示。吉林省省长韩长赋多次指示,要下决心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
作为棚户区改造的主管部门,省建设厅厅长柳青及厅内多名干部先后五次深入我省林区研究问题,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方案,并于8月13日在省政府相关会议上得到了批准。
改造突出两个“优先”
按照改造方案,此次林业棚户区改造突出两个“优先”,即优先改造泥草房、夹板房,特别是危房;优先实施林业局所在地的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柳青透露,新建住房要有比较齐全的配套设施,满足基本使用功能要求,户均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内。职工申请回迁房面积超过改造规定面积标准的,由职工个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在拆迁补偿方面,主要参照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执行。对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住房困难家庭依照城市棚户区廉租住房政策规定,实施廉租办法。
四个林业局率先启动
2008年,八家子、和龙、天桥岭和松江河等4家林业局将作为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启动林业局所在地的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今年年底前,这四家林业局要完成2000户、10万平方米住房建设任务,2009年初完成回迁工作。
按计划,试点新建住房按户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标准设计,同时兼顾当地居民收入水平、住房状况和林业局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建楼房为主,每套住宅都应具备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