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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应减必减、应放必放”为原则,切实做到“实权真放”

省人事厅“放”下了核心权力

2008年08月04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记者 陈杉) 经过前两次“放权”后,省人事厅今年又将原有的21项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了11项,精简比例达到52.4%。“不仅要放权,而且要放核心权力”。省人事厅以“应减必减、应放必放”为原则,把可以下放的管理权限彻底交给社会和市场,放给基层和用人单位,切实做到“实权真放”。放权后,省人事厅行政审批办件数量减少1/4以上。

    退出对市场的微观干预

    为给市场主体“松绑”,退出对市场主体的微观干预,省人事厅取消了举办全省性人才交流大会的审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人才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的认证和人才中介机构的年检等4项审批项目。

    为了扩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取消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和出生日期的确认,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审批和因公出国人员政审等3项审批项目。

    取消机关建立津贴审批

    同时,为了转变管理方式,取消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组建的批准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将全省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审核转变为日常管理,创新了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机制。

    取消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的审批,为规范津贴、补贴和收入分配秩序奠定基础。

    放权不放责要进行监管

    有些人认为“放权了就不用再管了”,对此,省人事厅党组又及时提出“放权”不是“放责”。“审批权限取消下放了,但我们的职责任务仍在,我们仍要担负指导和监督的责任,做好后续监管和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确定的监管意见部署取消和下放的审批权限的对接工作,并切实加强监管和指导。”

    在搞好放权工作的同时,省人事厅对保留的10项审批项目实施流程再造。从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审批监督等4方面不断完善措施,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 许思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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