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向方
6月22日,新疆自治区下发通知,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各单位可继续执行集资建房政策。消息公布后,网上反应 强烈。
6月24日,新华网发表《当心“集资建房”撕裂社会》一文。文章提出:集资房建设无疑会解决部分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但能够享受集资建房的,只可能是少数掌握或通过权力运作可以搞到土地、资金等社会稀缺资源的强势单位,会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公,激化社会矛盾,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以上观点有一定道理,集资建房在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强势单位不合理取得土地、分房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等问题。但笔者看来,集资建房不是洪水猛兽,而是缓解社会矛盾,形成多途径住房供应渠道,打破开发商垄断,遏制房价上涨的一个好办法。
1998年7月,国务院停止实行了40多年的实物分配福利房制度,大量住房需求涌向市场。与此同时,政府停止福利分房后,许多企业、单位集资建房也逐渐受到限制,集资建房越来越少,大量的住房需求,使得房地产市场火爆。从那时起,中国的住房价格就开始逐步上升,在许多地区出现了飚升,客观上抬高了房价。
笔者以为,遏制高房价,关键是要重建多种住房供应渠道,允许并鼓励单位集资建房。如果购房者能够从其它渠道得到住房,开发商就会自动放弃暴利,而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由于单位集资建房受到很大的约束,购房者只好任开发商宰割。
以往不愿意集资建房的一个原因是,许多地方政府不是把住房作为民生工程,而是作为政府的支柱产业。如果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减少了税收,官员寻租没了途径,百姓高兴了,但有些人不乐意。
但是,正如一位网友所说,集资建房可以让许多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其中有许多下岗职工,有老旧房、有地基,只要政府出台合理的政策,集资建房将是最佳的解决办法。
有一种观点认为,集资建房对于无条件集资住房的人不公平。但如果通过集资住房形成了住房获得渠道多样性,客观上也会拉低房价,没有分到房的人也将是受益者。
综上所述,集资建房,老百姓欢迎,开发商反对,寻租的贪官因为断了财路也反对。集资建房不是洪水猛兽,把集资建房一棍子打死,小心成了开发商的代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