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毕玮琳
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有一支队伍奔波在打假维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第一线,这就是工商系统的职工们。红盾闪闪,深情无限。
去年,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齐家镇、长岭街道等地100多户农民购买的化肥,经有关部门抽样检测为不合格产品,区工商分局立即组织人员对农资经营单位的购销货台账、信誉卡等经营凭证进行了核对,执法人员和经营单位一起逐户走访农户,使经营单位和农民达成了赔偿协议,妥善地解决农资消费纠纷,依法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全省工商系统以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制定《2007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以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为手段,全面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在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商品市场准入等四个环节上加强监管。对超范围经营、一证多点经营进行规范,对挂靠经营的坚决进行清理。春播季节,省工商局重点对粮食主产地区的种子、化肥市场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各级工商部门落实制度,明确责任,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以村、乡、镇三级12315投诉站为重点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及时受理涉及农资的投诉举报。吉林市龙谭分局与当地政府紧密配合,联合建立健全了“红盾护农”维权网络,建立农村联络站点,乡镇设8个联络站,站长由乡镇主管农业领导担任,村屯设联络点127个,由村屯负责人任组长。联络站、点建章建制,统一挂牌,形成了“红盾护农”维权三级网络。采取与农资公司和农业主管部门及农资产品检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各级工商部门与诚信度高、产品质量好、服务周到、农民满意的企业建立了包保联络机制,并适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建立和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两书”制度,积极推行农资经营企业商品承诺制度、消费信息公示制度、种子留样备查制度、不合格农资产品退市制度、预先赔付制度。建立农资“经济户口”,并与市场巡查相结合,提高监管水平,加大监管力度。
为搞好今年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各级工商部门都认真制定了实施细则和抽查方案,包括抽查的重点地区、重点商品等。对以往问题较多,坑农害农较为突出的重点地区,省工商局加大抽检力度,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去年3月,省工商局组织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长春、吉林、四平等6个粮食主产区市场上销售的复混肥料进行了质量检验。共抽检化肥35个品种,有11个品种质量不合格,合格率为68.5%。在抽样中,他们严格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积极配合承检单位做好抽样工作。每次抽样时,由工商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承检单位委派抽检人员严格按照商品质量监测程序进行样品抽取。抽样后,由工商管理人员当时填写抽查笔录,由承检单位将样品带回进行检验。承检单位严格按照检测工作规范和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检测工作。所有检测结果做到公正、科学、准确。长春市工商局今年加大对流通领域化肥产品质量监测,抽取样品71个品种78个批次,检测出12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4.6%,对“麦奇尔”、“撒特利”、“农友”等产品标识不规范和主要成分含量不达标的不合格批次化肥进行下架处理,并在媒体上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