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榆县在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审批程序过程中,结合县情实际,创新开展了城市低保审批评议管理模式。具体为:在县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场)成立低保工作办公室,在社区成立低保工作民主民主评议核查小组,评议小组由乡(镇场)领导、社区干部、低保专干、党员代表及有影响力的社区居民或低保户代表组成。低保走访、调配、核实、审批等工作环节都由低保评议小组参与进行,实现了低保工作的动态和透明式管理。并通过实施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改变了有事上找、矛盾上交的传统做法,有效缓解了低保工作的压力。通榆县低保审批评议的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三化一动四公开”,即:做到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做到低保动态管理准确无误;做到低保组织制度公开、申报公开、调查评议公开、审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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