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曹轩)东丰县在今年棚户区改造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该县的棚户区拆迁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选择产权调换安置面积的户型标准为35、45、55、65及70平方米5个档次。按照以上5个户型标准,原房屋建筑面积就近上靠。合理就近上靠部分按每平方米750元的价格交纳购房款;上靠后要求再上升一个档次部分,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价格向拆迁居民收取购房款;其余再增加部分按市场价格交纳购房款。而且,被拆迁人的房屋面积低于25平方米,无偿安置到25平方米。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被拆迁人可自行装修,其补偿标准为180元/平方米。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在规定期限内搬出的住户,执行浮动的补偿标准。10日内搬出的予以上浮40%,15日内搬出的予以上浮30%,规定期限内搬出的予以上浮20%。
棚户区改造中的残障人员及“三无”特困户的拆迁补偿问题,是各地棚改中最复杂的问题。东丰县在充分调查走访、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开发企业的支持,确定了“每户政府补5000元,开发商帮5000元”的实施方案,对残障人员及“三无”特困户进行经济照顾,顺利破解这一难题。
在东丰县棚户区棚改实施方案,这样一条操作要求颇为引人注意:对于个别不理解改造政策和拒绝搬迁的居民,工作人员必须上门谈话10次以上,建设局副局长3次以上,局长1次以上。如果以上措施仍然无效,由主管县长和法院主管院长及庭长上门再进行1次以上的解疑释惑工作,直至理解达成搬迁协议。人性化的拆迁措施加上优惠的政策,保证了该县棚户区改造的顺利进行。今年,该县棚户区改造总面积达17.6万平方米,拆迁居民2568户,建筑总面积为29.9万平方米,年底前拆迁居民将全部实现入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