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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联洗
省九次党代会以来,全省政法机关积极行动,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申学到任后,首先安排部署学习贯彻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省委政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全省政法机关在学习贯彻省九次党代会精神上要带个好头,努力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权威的法治环境。全省政法机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出台了具体举措。
紧紧围绕全省大局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省委政法委提出,要紧紧围绕全省大局,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打击、管理、服务、保护、预防等各项职能,积极主动地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省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了共有20个条款的《关于全省政法机关为企业发展服务的若干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法部门都制定了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省法院制定了《全省法院保障和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保障和促进企业发展,作为考核全省各级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企业创造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
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的意见》,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五个环境上下功夫:认真履行打击刑事犯罪职责,为建设平安吉林营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认真履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为振兴吉林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正确处理公民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振兴吉林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重点开展了“六个专项行动”,及时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把促进发展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全面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为全省经济发展开辟“快车道”。同时顺应我省振兴民营经济的大形势,制定出台了《促进和服务民营经济腾飞的20条措施》。
省司法厅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全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发了《促进和服务民营经济腾飞工作意见》,提出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营企业服务的16项措施。制发了《法律中介服务业跨越发展实施规划》,提出法律服务机构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7月制发了《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参与和主动介入经济社会建设。
保障更好更快发展
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省法院不断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执结率为57.6%,为增强全省经济的发展活力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审判工作中切实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认真落实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各项措施,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等涉农案件和城市房屋拆迁、破产企业职工权益案件的审理,强化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制度保护,加强必要的诉讼指导和司法救助,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全力做好为城市棚户区改造提供司法保障工作。
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人员,开展了走访十户国有大型企业、百户省直企业、千户民营企业等“十百千”活动,积极探索为企业发展服务的途径和措施。在办案中,把打击、保护、监督、服务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了办理涉企案件的具体规定。在为企业发展服务中,坚持做到“五个不随意”、“五个不影响”,即不随意冻结企业账户和银行账号、不随意查封企业厂房和设备、不随意对企业领导人和业务骨干采取强制措施、不随意搜查和扣押营业证件、不随意对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名牌产品企业中的犯罪案件进行披露曝光;不影响企业生产的连续性、不影响企业正常的公共关系、不影响企业的产供销渠道、不影响企业声誉和名优产品信誉、不影响企业对其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省公安厅全面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简政放权。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共废止各类不符合形势需要的规范性文件80件,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项,压缩审批时限13项,减少审批环节3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部向社会公开。交警部门向24个符合条件的县级车管所下放了小型车辆注册登记权限,向所有县级车管所下放驾驶证补换业务权限。二是服务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开展警企对接活动。三是跟踪服务。对重点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就介入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治安管理、审批手续、证照办理等方面的问题。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推出各项便民利民措施194项。省公安厅被评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先进单位。
省司法厅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为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有效介入企业经营决策、联营并购、项目论证、资产重组、产权出让、商品交易等活动,注重决策前服务和诉前调解,帮助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省司法厅还与省中小企业局联合开通了全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热线,为中小企业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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