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9月17日电(记者 王敬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日在此间宣布,该行自9月5日至16日在香港发行的30亿元人民币债券获得圆满成功,零售部分和机构部分认购金额达154.7亿元人民币,为发行额的5.16倍。
中行此次发行的债券分为A及B两部分。A部分债券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3.25%;B部分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40%。利息由2009年3月22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次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中行的一般公司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联席牵头行及簿记行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零售债券将通过中银香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东亚银行、集友银行等17家配售银行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发售。
自去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允许内地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中国银行已是第二次在香港发债。去年,中国银行在香港发行30亿元人民币债券,是内地商业银行中第一家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