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纬
在今年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王云坤指出,在民营经济发展上,一般地讲加快发展是远远不够的,要促其尽快形成发展高潮。
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民营经济存在着阶段性差距。总量不大,规模偏小,结构不优,素质不高。仅从总量上看,许多省份民营经济已占整个国民经济的50%左右,而我省民营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不到10%。
没有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大提高,就没有吉林经济的大突破。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引导、扶持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一股创业激情涌动在广大民众中。
尽管如此,不少地方在知与行上还有很大差距,出现了“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
其实,早在几年前,我省就出台了《关于推进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整套科学、系统的举措。可是,据一些民营企业反映,这些举措仅限于各级政府及部门之间的文件传递,他们没有看到,也不了解。而且由于部门利益作祟,致使落实政策的“中梗阻”现象严重。很多企业该享受的优惠政策没有享受到,该受到法律保护的没有得到保护。有很多民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已超过从业人员的30%,仍无法享受国家减免税待遇;在日常经营中,民营企业所受的干扰更是多于其他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中,民营企业还处在弱势地位。有的职能部门,思想僵化、重管理、轻服务,习惯于用某些条条框框限制民营经济的发展,“这也不行,那也不中”。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低,行为不规范,甚至弹性执法,暗箱操作,致使“三乱”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企业被吃黄、查黄、罚黄、卡黄。一些部门长期以来热衷于部门权力利益化。一事当前,先看对本部门、本系统有利没利,往往是有利就干,没利就不干。“搞活不会,搞死有道”。这些“掐脖二”已危害到经济发展,也是我省好多政策一直难以落实的症结所在。
近日,省公安厅出台了19条规定,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民警中树立“你创业,我服务;你纳税,我保护”的思想意识,并提出凡是受到民营企业投诉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惩。这一做法令人鼓舞,也令人深思。仅仅制定政策,仅仅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不够的,还必须佐以督察措施,从制度建设入手,以铁腕将政策贯彻到底,真正做到凡是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做法都坚决改正,凡是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障碍都坚决冲破,使我省的资本、劳动、技术、管理等一切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