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治国/报道
本报讯 昨天,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软环境整治和政行风建设情况通报会。据悉,该局相继推出一系列措施,企业负担大大减轻。
为防止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中小型企业在发生事故后逃避责任,国家规定,这些企业必须缴存最低30万元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否则不能开工生产。但吉林省企业规模小,流动资金少,如果全额缴存30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大多数企业都会面临资金困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该局在坚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创新措施,实行每6个中小型企业为1组,每个企业缴存的风险抵押金由原来的30万元减少到5万元。据保守测算,此项措施可为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中的8212个中小型生产经营企业活化流动资金20.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