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武汉出于节能考虑实施的“26℃限温令”,三年来没开一张罚单。(7月29日《武汉晨报》报道)
三年没开一张罚单,也就意味着有关部门并没有动用执法权,而法令执行的情况也可想像,据记者的调查,在武汉许多单位,这条限令等于是一纸空文。
三年前,类似的“限温令”几乎在每个地区都开始实施。当时,应对能源危机的“节约社会”活动,从上至下相继展开,就连中央机关开会时,各方大员也不穿西服扎领带,而是身着T恤。如此着装,空调温度即使限制在26℃,大家也会感觉比较舒适。从此之后,除了重大的外事活动外,我国领导人夏天都不再着西服,至今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
“限温令”真正的意义就在于,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在具体的行动,落实在日常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之中。而“限温令”着眼于党政机关和各类大型建筑的精英人群,因为他们应该是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最有体悟,最应身体力行的群体。尽管各地都相继推出了“限温令”,不过,至少从武汉的情况看,落实得并不怎么样。
从广泛的意义上看,“限温令”的执而不行其实折射的是我们社会对法律的一种整体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的确有稻草人的作用,只要有法律的出台,它就可能对人们的行为产生限定功能,就会生成威吓的作用。问题是,法律的这种自发作用的持久性,必须得到执法活动的支持,否则,法律的执而不行必然导致法律的虚设。正如莎士比亚所说:“我们不能把法律当作吓人用的稻草人,让它安然不动地矗立在那边,鸟儿们习惯后会在它的头顶上栖息而不再对其害怕。”
几乎每一年,我们都出台了不少禁令和限令,特别是职业性的禁令,可这些禁令和限令执行的效果几乎都打了折扣。于一个承诺建设法治社会的国家而言,法律的虚设是对诺言的背叛,而民众也正在这种执而不行的环境下,形成对法律的漠视,对法律价值的怀疑。因此,我们必须追问“限温令”为何成了稻草人,追究有关部门有法律不执行的缘故。
■高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