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春秋 陈长才)今年年初以来,吉林市两级法院始终把毒品犯罪作为严打的重点之一,先后审结走私、贩卖、运输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9件23人。
被告人刘某某、郭某某、张某、郭某某,4人分别自2006年4月起贩卖和非法持有毒品。其中被告人刘某某贩卖冰毒178克、非法持有毒品10克,构成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郭某某贩卖冰毒130克,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张某贩卖冰毒1.3克、非法持有冰毒102.49克,构成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郭某某非法持有冰毒100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刘某某等4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和14年到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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