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隋二龙
在我省西部鹤乡通榆县城的大街小巷,在鳞次栉比的楼宇中,有数十栋楼房、小区与一个公司和一个人有关,公司是通榆县建筑三公司,人是三公司经理吴秀发。这些楼房,80%以上都是市优以上的工程。“我们的建筑企业,是为人民造福,而不是为百姓造孽,我们就是要打造出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让老百姓住得舒心。”这是吴秀发的心里话。
1990年,从部队复员的吴秀发高票当选公司副总经理兼建筑三公司经理。到任半个月,吴秀发通过朋友筹到150万元施工款,准备拿下公路段办公楼项目。施工前的公司大会上,吴秀发对员工说了这样一番话:“以前我们没工程,就像端着空碗没饭吃;现在我们有了工程,这是救命的饭,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它,不仅要让碗里有饭,而且要让饭溢出香味。”
施工开始后,吴秀发每天第一个到工地,光着膀子、穿着短裤跟工人一起干。当时的城建局长检查工程时,正赶上抹灰阶段。这位行家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灰是咱们工人自己抹的吗?”吴秀发说:“我们哪有钱请人啊!”局长当即决定召开由外埠施工队、本地经理和甲方代表参加的现场会。局长若有所思地说:“还是那群工人,只是换了一个经理,为啥以前干不出成绩,这是最值得我们思考的。”1994年8月,公路段办公楼顺利竣工,随后被评为省优工程,填补了通榆县内无省优的空白。
公路段工程还没竣工的时候,吴秀发听说法院正准备建住宅楼,马上认定这是个机会。他要借法官当义务广告宣传员,扭转公司以往在质量和信誉方面的不良局面。
吴秀发赶到法院毛遂自荐,得到的答复却是“你们三公司白干我们都不用。”这可咋办?吴秀发委托一公司将工程签下来,活由三公司干。当时合同款项规定,只限一公司现有人员进行施工。吴秀发咬牙作出决定:只要是能让工人有饭吃,先“偷梁换柱”,工程干好再兑现违反合同的事。就这样,三公司的人马开进了工地。
一楼完工了,建楼委员会按要求进行阶段验收。验收细致到几乎看遍了每个砖缝,丈量了所有的尺寸。结论是“对检验结果非常满意”。建楼委员会委员随后说的一句话让吴秀发感慨万千:“我们早就知道你在以一公司的名义施工,当时也想10天内就将你们‘请出’工地。可暗中观察到你们一丝不苟的态度后,这才等到今天的验收。”
这个工程竣工后被评为市优工程。不出吴秀发所料,每个住户都成了义务广告员。当时一家装潢公司的木工,对竣工的楼房进行装修时说:“这楼房抹灰工程真好,赶上刨子推的了。”每家的装修队伍都对工程质量给出高度评价,吴秀发和三公司在通榆县的建筑市场真正站稳了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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