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姝)5月26日,长春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仪式在长春市教育局举行。长春市教育局局长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签订了2008年目标管理责任书。
据了解,今年长春市共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9所,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总投资1.3亿元。此举作为长春市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问题的新举措,已被长春市政府纳入《2008年长春市民生工作行动计划》和《长春市民生工作发展规划(2008-2012年)》。
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县(市)、区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的领导,按时完成本地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并将这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县(市)、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书还要求加强宣传,使广大群众真正理解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是为民造福、为子孙造福、为农民利益着想,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关心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