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农资金管理应把好“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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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支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了历史性机遇。但是,目前支农资金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管好用好支农资金,在工作中应重点把好以下“五关”:

    一是严把项目立项关。支农项目应以促发展、促增收为目标,立足长期,兼顾长远,应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围绕农业区域布局和主导产业,做好各类农业项目的论证、编辑,建立备选项目库,明确项目名称和项目责任人。在选择项目时,没有入选项目库的不予立项,逐步建立上下畅通的项目筛选、审查、上报机制,杜绝支农资金决策的盲目性,避免重复投资和资金浪费。

    二是严把资金拨付关。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改革,全面推行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要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在资金落实到位后,财政部门先预付30%的项目启动资金,然后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拨款,竣工后进行验收,然后按规定程序拨付除10%工程质量保证金外的剩余资金。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经复验未发现质量问题,财政部门才能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手续不齐全不完善的,坚决不予办理。

    三是严把资金管理关。首先,严格按照请拨程序拨付资金。在办理每笔资金时,按照合同对项目实施单位直接拨付,减少拨付环节,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确保支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其次,对财政报账资金实行全过程跟踪检查,使支农资金处于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之下,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第三,报账资金按照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做到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支出核算到具体项目。

    四是严把项目实施关。在支农资金下拨后,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执行项目计划,决不允许私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一旦发现,坚决不兑现项目资金,杜绝建设项目前后不符现象,确保支农资金专款专用。其次,严格推行合同制管理,明确财政与业务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职责,从而做到既要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又互相协调和监督,确保支农资金使用合理,效益提高。三是积极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杜绝资金不合理使用。

    五是严把工程验收关。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按标准执行,发现不合格工程,财政一律不兑现项目资金,并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要求进行改进完善,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加强对农业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财政委托审计制,即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确认项目竣工决算。(刘俊洋)

来源:吉林农村报  发布时间: 2007-10-08        (责任编辑: 朱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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