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30日讯(记者何琳娣)从今天起到7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今天上午,检查组成员听取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对我省“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润璞、杨绍明参加汇报会。
“一法一条例”相继颁布并于今年1月1日实施。省政府将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作为全省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积极协调和组织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1%,比去年同期提高9个百分点;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52%;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
刘润璞指出,此次检查将以听取政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一法一条例”的有关情况。重点检查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企业用工备案情况;对所检查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刘润璞要求,检查要以规范和加强全省劳动合同管理、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为目的,增强全民对劳动合同“一法一条例”的认识,促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确立。
汇报会后,3个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唐宪强,副主任刘润璞、杨绍明带队,分赴长春、四平,通化、白山,松原和白城开展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