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8日讯(记者孙春艳)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视频会议上获悉,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从5月开始,到8月末结束。各地在规定的时限内,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换届选举时间。但选举的结束日期,最迟不得超过8月末。2007年先行选举的地区,要相对延长本届届期,以保证下届全省社区居委会届期统一。
据了解,本次换届选举将在五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加强社区“直选”探索(即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有选举意愿的选民以1人1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每个县(市、区)至少要选择一个社区作为直选试点,试行选民主动登记。
二是扩大选民和居民代表范围,最大限度保障居民民主权利。有选举权的城市居民,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空挂户不予登记;户籍不在本市的外来务工、农民工、经商人员,在本社区居住超过一年,经本人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应给予选举登记,居住时间以购(租)房契约、暂住证或打工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扩大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的数额,保证社区各个群体都有各自的利益代表。居民代表原则上每25户确定一名,由户代表推选产生,1000户以下的社区,居民代表不得少于50人。
三是优化社区居民委员会结构。候选人除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有高中以上学历。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鼓励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居委会主任。另外,为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社区就业,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此次换届每个社区都要选配优秀大专毕业生担任“主任助理”。经过培训和锻炼,通过法定程序,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
四是规范选举程序。要把握6个重点环节,选好社区选举委员会、做好选民登记、把好提名、竞选、投票和当选确认关。
五是完成乡镇居民委员会改制工作,确保城乡社区统筹发展。在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同时,乡镇居民委员会也要按照便于资源整合、便于事务管理、便于开展服务的原则全部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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