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晓林 付永慧
4月29日上午,通化市东昌区江东乡胜利村七组村民李桂花,在股份合作社发放股权证仪式上,从区领导手中接过绿色的林地股权证后,激动地对记者说:“我都60多岁了,没想到还能在林权制度改革后受益,而且连我的子孙后代也能受益。”
东昌区是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区。他们将江东乡胜利村、金厂镇夹皮村、环通乡关道岭村作为试点村。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后,根据本地天然林比较多、采伐期长、资源管理不便等实际情况,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以生态建设为主,在落实国家政策、保证农民受益的基础上,在全省第一家推行了股份制林权改革,实行股权合作社集体经营管理,农民入股分红,从根本上改变了“看林、护林与自己无关”的观念,村民“户户有权、人人有责”,实现生态建设与农民增收双赢。
东昌区委书记张大才告诉记者:“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我们东昌区这次发放林权证的3个试点村,受益村民共724户、1695人,林改面积14929.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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