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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龚保华)本报11月20日刊发在“文化时空”版头题的稿件《庭院深深深几许——长春市文化院落保护谈》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长春历史文化街区“于家大院”得到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城市重要的文化遗产。长春是一座有着独特历史文化的年轻城市,特别是它的农耕文化和民族融合的历史文化很有特色。不久前,长春市南关区在拆迁老街区时,发现一处“于家大院”保存较完好。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省政协委员、民俗文化专家曹保明得知后立刻前往考察,并确认此街区和大院是有价值的老长春文化遗存。由于拆迁日期已经临近,为了确保该院落不至毁于一旦,他在给省政协写出报告的同时,立即给长春市市长崔杰写去了《留住长春的记忆》的建议。市长崔杰看后,立即指示长春市规划局进行调研。长春市规划局在当日即组织了多方人员进入“于家大院”考察,并认定此院落“确属典型的东北民居四合院,在长春市能完整保留的也不多,确有历史价值。”鉴于此处已交给开发商,所以长春市规划局立刻通知开发商暂缓对“于家大院”建筑的拆除,同时报告长春市市长,将“对‘于家大院’进行测绘,以保存历史资料,选址复原建设。”
看到报告后,市长崔杰马上第二次明确指示并批示长春市规划局“与曹保明联系,并同开发商拿出一个方案”。至此,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于家大院”终于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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